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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法治政府

方正县安监局2016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17年08月31日   浏览量: 已点击:

2016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规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基本素质

1.加强学习培训。全局干部职工通过集中学习、理论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以业务知识、事故案例剖析为载体,深入学习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2016年我局干部通过各种教育培训,查找自身工作中存在不足,学习先进经验做法,较好地提高了干部自身素质。

2.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素质。一是做到执法人员全部经过行政执法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执法证;二是具有较全面的法律知识,熟悉《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基本法律、法规,熟悉行政执法时所依照的行政执法程序以及相关的法律文书;三是良好的工作作风,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正义感,还要有高尚的道德品质涵养,工作认真仔细、踏实果断,全面客观、公正处理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严格执法。执法人员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

我局切实加强行政许可工作组织领导,坚决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认真落实、规范行政许可实施行为,从源头上严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关。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2项行政许可,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申请许可的企业,一律不予受理,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企业给予停业停产处罚,对合法企业,依法行使日常监督管理,促使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大力改善硬件环境,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有效防范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执法程序,切实保障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1.依规办事。一是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或检查时,主动向被调查人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并不得少于两人;二是执法人员对被调查人的询问或实施检查的情况,认真制作笔录;三是在收集证据时进行抽样取证。

2.程序合法。一是按行政处罚的程序办理:登记立案、调查取证、处理、制作处理决定书及送达;二是限时结案。未发生违法实施扣押、查封或违法实行检查、执行措施的,未出现有执法证件而未出示、罚没财物未使用法定票据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严肃责任追究和规范行政执法,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确保了《安全生产法》的有效实施。

3. 接受监督。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把行政执法投诉列入干部监督管理内容,有效保护投资环境。

二、存在问题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执法人员严重不足;二是国家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以来,个别同志对新法律还不够熟悉,适用法律条款难掌握。

三、改进措施

1、加强队伍建设。要继续制定计划,组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开展广泛的法律知识学习、岗位练兵等业务培训,在“提高”上下功夫,着力提高执法水平。

2、规范行政执法。监察执法时,做到继续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熟练掌握应用法律法规,做到公开执法、公平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安监部门良好形象。

3、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双预防机制,持续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企业安全意识,正确合理有效引导,增强企业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对存在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全力做到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