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7日县环保局拟对方正县仓米粮食产销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认可人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方正县仓米粮食产销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方正县得莫利镇得莫利村西岗屯
建设单位:方正县仓米粮食产销专业合作社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
项目慨况:
项目名称:方正县仓米粮食产销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方正县仓米粮食产销专业合作社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方正县得莫利镇得莫利村西岗屯
占地面积:3502.58m2
建筑面积:1700m2
项目投资:500万元
建设内容
新建大米加工车间建筑面积900 m2,生活用房建筑面积150m2,综合库房一座,建筑面积600 m2,用于大米仓储。
项目建设基本内容见表1,项目区地理位置见图1,厂区平面布置图见图2。
表1 项目建设基本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
工程内容 |
工程规模 |
主体
工程 |
大米加工车间 |
建设大米加工生产线一条,占地面积900 m2,年加工大米1000t,主要设备:选石机、砻谷机、米机、谷稻分离机。 |
储运
工程 |
综合库房 |
位于生产车间北侧,主要用于储存原料、产品等,一层钢混结构,建筑面积600 m2。 |
固废暂存棚 |
建筑面积20m2,用于储存稻壳和不合格大米 |
|
辅助
工程 |
生活用房 |
2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50m2,用于员工休息 |
公用
工程 |
供水 |
厂区供水由村屯集中供水提供,供水能力30m3/h。 |
排水 |
厂区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由环卫部门清掏,外运至方正县污水处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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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 |
由方正县供电局供应,电源电压380/220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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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 |
本项目生产无需供热,生活区供暖由电暖气提供。 |
|
环保
工程 |
噪声 |
施工设备隔声、减振,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时减速慢行。 |
废气 |
大米加工工序产生粉尘,采用成套全封闭装置,加工机械自带布袋除尘装置,除尘效率99%,除尘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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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由环卫部门清掏,外运至方正县污水处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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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 |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处置场。
加工产生的稻壳、不合格大米和收集粉尘储存于厂区固废暂存棚,定期外卖处理。 |
图1 厂区平面布置图
主要设备一览表见表2。
表2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1 |
选石机 |
100型 |
1 |
2 |
砻谷机 |
36B型 |
1 |
3 |
米机 |
150型 |
3 |
4 |
米机 |
200型 |
1 |
5 |
谷稻分离机 |
Y460 |
1 |
6 |
提升机 |
DT35-4A |
9 |
主要原材料一览表见表3。
表3 主要原材料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年用量(t/a) |
1 |
稻谷 |
1040 |
本项目主要产品见表4。
表4 主要产品表
序号 |
名称 |
产量(t/a) |
1 |
大米 |
1000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1、环境空气
对整个施工期而言,施工过程中对环境造成影响较为突出的是扬尘污染。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运输扬尘、物料堆场扬尘等。
采取限速行驶和保持路面清洁,减少露天堆放和保证一定的含水率及减少裸露地面,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粉性物料采取封闭、遮盖措施,少量的水泥和砂石拌合应集中设置,大风天禁止拌合等措施,可减轻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按照本报告中提出的措施进行落实后,施工场界扬尘浓度贡献值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
2、水环境
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产生量约2m3/d,主要污染物SS产生浓度为300mg/L,SS产生量为0.0006t/d,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
施工人员以10人计,用水量按20L/人天计算,生活污水产生量按日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最大排放量为0.16t/d。生活污水中污染物浓度为COD:300mg/L,BOD5:200mg/L,SS:200mg/L,氨氮:30 mg/L。污染物产生源强初步估算为:COD:0.048kg/d,BOD5:0.032kg/d,SS:0.032kg/d,氨氮:0.005kg/d,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由环卫部门清掏,外运至方正县污水处理厂。
故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污染源为运输设备的运输车辆噪声和施工机械噪声。建设期间产生的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本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防止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1)从噪声源强进行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或对高噪声源采取一定的降噪措施,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保证施工进度的前提下,要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
3)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承担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避免鸣笛,并要减速慢行。
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控制措施的基础上,可大大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本项目施工人员为10人,生活垃圾每人产生量为0.5kg/d,产生量为5kg/d。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置场处置。
施工期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本项目年加工大米1000t,粉尘主要产生在筛选、砻谷、谷壳分离、碾米等工序,加工全过程采取封闭措施,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修订)》,产物系数为0.015kg/t,则粉尘产生量为0.015t/a,加工装置采用100型选石机、36B型砻谷机、150型米机、200型米机和Y460型谷稻分离机,整套装置全封闭,且自带布袋式除尘装置,除尘效率可达99%以上,则粉尘排放量为0.0002t/a,处理后直接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度为30mg/m3,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中120mg/m3要求。
采用Screen3估算模式对本项目加工工序排放的废气进行了预测,计算结果见表:
表16 加工机械排放污染物预测结果表
由上表可见,由Screen3模式估算,TSP的最大落地浓度别为0.001408mg/m3,占标率分为0.12%,最大落地源最远距离为17m,本项目TSP排放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浓度限值,且占标百分比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最近居民为厂界东侧20m居民,因此本项目TSP对周围居民影响较小。
粉尘产生源强的10%为无组织排放,则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0015t/a,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3)大气防护距离设置
采用环保部评估中心发布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进行计算,计算参数及结果见表17、图7。标准选取为:粉尘小时浓度值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838-2012)二级日均浓度限值的3倍值。
表17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参数
图7 粉尘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
通过计算,并根据厂区平面布置图确定该生产线大气环境环境防护距离为无超标点,因此本工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可以被环境所接受,本项目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水环境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污水,大米加工生产线不产生生产废水废水。本项目职工人数为5人,生活用水量按100L/人·d计算,按用水量的80%计算,年运营150天,污水总量为60/a,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由环卫部门清掏,外运至方正县污水处理厂。水质较为简单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
3、 声环境
本生产线噪声主要来源于筛选机和包装机产生的机械噪声,机械噪声源强约75~85分贝。设备采用配有减振器的隔振基础,经过防治处理后,设备产生的噪声可低于60dB。生产车间噪声在经过车间遮挡及距离衰减后的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表18 主要设备噪声表
企业在选购设备时,应尽量选择低能耗、低噪声的设备。该企业生产设备均统一安置在砖混结构厂房内,生产过程施行全封闭。设备在安装过程中,需加设防振及减震装置。在生产车间及厂界附近种植树木,降低对人员及周围环境的噪声污染。
2、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和大米加工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大米杂质和稻壳。生活垃圾:本项目职工5人,职工生活垃圾按照0.5 kg/人·d计算,生活垃圾量为2.5kg/d。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运送至垃圾处置场处理。
筛选出的不合格大米、稻壳和回收粉尘外卖处理,大米杂质产生量为20t/a;稻壳产生量为15t/a;回收粉尘为0.015t/a。
经过建设单位采取上述处理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理率为100%,只要收集清运及时,管理措施得当,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
让公众了解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意义、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将达到的环境效果等情况。通过信息反馈,了解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接受程度及所关心的问题,充分考虑公众的看法和意见,确认环保措施的可行性,提高环境评价的有效性,并通过公众参与活动提高广大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本项目建设单位向当地得莫利镇西岗屯居民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11份,有效回收问卷11份。本评价仅作为引用参考内容。
方正县仓米粮食产销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
公众参与调查表
表18 公众参与群众名单
表19 公众参与意见汇总表
(1) 在被调查的公众中100%的公众对本项目一般了解,说明本项目被公众了解的程度较好。
(2) 在对“您认为该工程建设的有益之处是?”调查中,100%的公众选择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的经济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3) 在对“您对本地区的环境质量是否满意?”调查中,100%的公众选择满意。因此本地区环境质量较好。
(4)在对“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调查中,18.2%的公众最关心的是对水环境的影响,63.6%的公众最关心的是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18.2%的公众最关心的是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说明公众对建设过程中废水、噪声、固废环境影响都比较关心,这确实也是本项目污染防治的重点问题。因此建设单位对本项目的污染治理必须提高认识,特别是对固废和噪声的污染防治。
(5)在对“您认为该工程选址是否可行?”调查中,100%的公众选择可行。因此本项目建设是被周围群众一致接受的。
(6)在对“您认为该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对污染防治是否有效?”调查中,36.4%的公众选择有效,63.6%的公众选择不清楚,因此本项目实施期间需向周围群众介绍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其有效性。
(7)在对“您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调查中,100%的公众选择同意,因此本项目的位置选择是被周围群众一致接受的。
公众参与结论
通过以上问卷调查整理分析可以看出,被调查的公众大多数都关心本项目的建设,同意本项目选址,公众认为项目有利于居民的生活,并且对环境基本无影响,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要充分重视,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把本项目环境污染降到最低。
环保投资及竣工验收“三同时”一览表见表20。
表20 本项目主要环保措施验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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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类
型 |
排放源(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气污染物 |
加工车间 |
粉尘 |
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除尘效率99%,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
水污染物 |
施工营地 |
施工废水 |
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 |
排入防渗旱厕,定期由环卫部门清掏,外运至方正县污水处理厂 |
生活污水 |
COD、氨氮、BOD5、SS |
排入防渗旱厕,定期由环卫部门清掏,外运至方正县污水处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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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施工营地 |
噪声 |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设备等。 |
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机械设备 |
噪声 |
选取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措施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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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
职工 |
生活垃圾 |
集中收集后定时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处置场。 |
处置率100% |
生产线 |
不合格大米、回收粉尘、稻壳 |
外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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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项目建设完工后应加强绿化,利于周边景观环境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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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2017年12月1日
公开时间:2016年12月1日—2017年12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哈尔滨市方正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451-57111901